|
我省考区设在广东省卫生厅,考点设在江门市卫生局,各市、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报名点。工作层级流程为考区--考点--报名点。
一、申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的证件和材料:
①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②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》一份;
③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。
二、资历、学历条件审查:
凡符合卫生部、人事部印发的《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(卫人发[2000]462号)和《预防医学、全科医学、药学、护理、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(卫人发[2001]164号)中报名条件的人员,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,在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》(106个专业)中选择报考的专业类别。并经江门市考点审核同意,才可以申请报名。
三、缴交报名费和征订复习资料:
报名收费标准: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《转发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粤价[2001]319号)规定执行。中级考试,每人每科70元;初级考试,每人每科50元。以上收费交行政服务总汇。
征订复习资料:由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社全国发行,考点负责汇总征订情况,向出版社统一征订。
|